济宁市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要求,形成了《济宁市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969.49亿元,所有者权益1733.17亿元。其中:市级企业资产总额为1728.92亿元,所有者权益555.26亿元。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572.48亿元,其中市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18.5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1年14户企业总资产2390.75亿元,负债总额2211.92亿元,所有者权益178.8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1226.20亿元,负债总计279.63亿元,净资产总计946.57亿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404.88亿元,负债总计66.98亿元,净资产总计337.90亿元;各县(市、区)资产总计821.32亿元,负债212.65亿元,净资产总计608.6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市土地总面积1678.05万亩,其中农用地1149.54万亩,建设用地333.15万亩,未利用地195.36万亩。按土地利用现状分,耕地754.38万亩、园地40.32万亩、林地227.58万亩、草地7.60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4.20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2.8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5.82万亩、湿地1.74万亩、其他土地33.58万亩。全市矿产资源已发现矿产36种(含亚矿种),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8.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7.7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济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推行92项改革任务举措清单化、改革进度时限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新优势、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进展良好。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实现新突破。高标准编制发布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动态调整2021年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深入实施市管企业非主业清理整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国资监管效能得到新提升。积极推动全市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全覆盖工作。严把资产评估项目审核关,不断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增强国有金融企业资本实力。指导支持济宁银行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济宁银行2021年存款余额再超千亿,主要指标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实现进入“全省前五位”争先进位目标。继续保持省内城商行数字化转型领先地位。
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支持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百亿担保”工程。组建济宁市财信融资担保集团,整合县级担保机构,实施增资扩股,壮大市担保集团资本实力。建立“财政补偿+财政补贴+财政奖补”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国有金融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进一步加强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通过公开竞争性评审方式,选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济宁银行2020年负责人薪酬进行清算,不断完善银行负责人薪酬待遇制度建设。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优化管理举措,提升管理效能。做好国有资产月报工作,不断健全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基础管理、管理效能、追责机制。推动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和环保回收制度,助推事业单位改革,科学界定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后国有资产监管边界,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开展专项活动,逐步推动管理规范化。下发《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房产使用管理台账统计和通用资产清查移交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公路资产清查专项行动。
建立资产共享共建机制,创新管理新模式。研究出台《济宁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实体+虚拟公物仓”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政府公物仓管理创新运行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中期成果,完成“三区三线”两轮试划;在全省率先编制发布《镇村生活圈配置导则》,完成130个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开展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摸清资源家底。
推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探索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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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全面建立“田长制”“林长制”工作体系,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我市作为中国7个城市之一、山东省唯一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统筹抓好生态修复,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邹城市入选全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稳步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断提升国企党组织战斗力,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全面激活国有体制新活力,持续健全混改制度,全面打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持续提升国企发展竞争力,不断加强国资监管支撑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完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助推国有金融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壮大国有金融企业实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现全面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健全资产共享机制,完善政府公物仓管理机制,加大资产统筹力度。提高资产管理服务保障力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和集约高效利用,统筹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