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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2370800493952121W/2023-00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3-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2022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16 11:46 信息来源: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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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住所:济宁市建设路62号

        宗旨: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促进公路建设。

        业务范围: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公路通行费征收;公路工程规划及建设管理。

        法定代表人: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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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5232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139

        二、济宁市公路管理局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建设路62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征稽公路规费,促进公路建设。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公路养护;

        (二)路政管理;

        (三)公路通行费征收;

        (四)公路工程建设;

        (五)公路行业信息管理。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政治处、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路政管理科、通行费征收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养护管理科、工程管理科、交通战备物资管理科、规划统计科、资料档案科、审计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监察室等20个内设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收取汽车养路费、公路赔补偿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8年5月30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聚焦聚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公路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干线公路综合通行能力,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较好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聚焦项目突破,持续完善路网结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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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中心承担公路项目数量多、投资数额大、建设任务较重的一年。全年共实施公路项目21项,计划完成投资46.87亿,实际完成投资49.66亿,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我中心把“抓项目、促工期、保完工”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交通强市”的主抓手,全系统上下同心协力,顶压负重,克难攻坚,积极破解制约工程推进的卡点堵点,千方百计加快公路项目建设。一是在建项目稳步推进。总投资8.15亿的G327曲阜至任城段改建工程(东段)顺利完工通车,获两办督查室通报表扬;总投资13.96亿的环湖大道东线工程(太白湖新区段)比市定计划工期提前1个月完工;总投资91.1亿的新机场高速公路比合同工期提前5个月完工,我市新增高速公路59.7公里;G104微山段养护中修按时完工通车;S512泗水段、S319嘉祥段、S328金乡段3项改建和G104曲阜段等8项消除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G104伊家河桥等6座危旧桥改造工程等项目均进展顺利,较好完成了节点目标。在建设过程中,中心不断深化普通国省道“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严格落实质量管控措施,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所有完工项目交工质量检测优良率100%。二是前期项目顺利开展。全年共开展国省道前期项目8项(高速项目1项,普通国省道项目7项)、建设里程263.4公里,计划总投资222.4亿。其中,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嘉祥至金乡段,建设里程45公里,概算总投资76.7亿,为2022年我市唯一获批立项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积极开展国土空间控制规划调整,争取从省级层面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梳理形成了我市38个国省道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最新矢量数据,申报列入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为我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未来发展空间上作出有效预留。三是对上争取成效明显。全年争取上级政策5项(其中,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嘉祥至金乡段列入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32项;争取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2.2亿,6项资金位列全省前列,其中:2022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8609万元,列全省第1;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3亿元,列全省第2;2022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建设工程省级固定资产投资40171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8679万元、项目质保金1329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6566万元,均列全省第5;争取项目数量和资金总量实现了“保五争三”目标。

        (二)坚持服务民生,着力优化公路通行环境

        在全力抓好公路项目建设的同时,把养好路、护好路作为服务群众有效载体和部门主业,按照“畅安舒美”公路标准,持续优化通行环境,群众对公路出行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一是坚持预防性、精细化养护。加大日常养护资金投入,全年完成日常养护资金投资5060万元。实施精细养护、季节养护、预防养护、绿色养护为主体的“四型养护机制”,累计处理病害2145处、修补路面3.5万平方,施划标线19.3万平方,维修更换附属设施5615处,整治绿化带2.3万平方,补栽修剪行道树1500棵,保持了良好的路容路貌。科学安排国省道预防性维修,全市普通国省道路面技术状况连续4年稳步提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路况技术状况检测评比,我市总体路况评价为“优等”。其中,路面修补率86.4%、排名全省第3;路面状况指数PQI92.68、排名全省第5。二是结合实际实施专项养护行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中心适时组织开展专项保洁行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实施“汛期保畅专项行动”,市县两级公路部门坚持未雨绸缪、正确应对,提前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全面排查重点路段,第一时间启动防汛应急机制,细化落实各项应急防汛措施,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未发生路面水毁现象和“因汛不通”的问题。实施“冬季清雪保畅专项行动”,以雪为令快速处置,加强恶劣天气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积雪结冰路段,未发生公路通行受阻问题。积极开展普通国省道清洁专项行动,科学制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清扫车、洒水车、雾炮车1.56万辆,保洁公路43.8万公里,全面提升干线公路畅通能力。三是加强桥梁运行管理。完成6座危旧桥改造项目和5项桥梁防护设施及公铁并行路段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桥梁防碰撞安全提升工程6项,合计完成投资7100万元,全力以赴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打通服务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三)统筹发展安全,坚决守好守牢一排底线

        中心党委统筹做好发展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坚持把管理升级和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度实施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以最严的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性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全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新修订完善19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坚守公路工程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平安行.你我他”“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累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20余次,组织应急演练5次,安全自查40余次、督查30余次,共排查一般隐患347项,全部完成整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二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公路日常保洁”“施工扬尘治理”两条工作线,落实《导则》要求,加强日常保洁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各县(市、区)责任部门、保洁单位进行整改;每月对各县(市、区)路面积尘负荷开展检测,实行月度排名,路面保洁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大幅超过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普通国省道路面保洁优良率不低于70%”目标;严格落实“8个100%”防尘措施,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开展督导检查和环保夜查,74处施工扬尘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抑制;积极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转办案件,抓紧抓实涉路环保问题整改。三是积极实施行业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相关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扎实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述法考法”,认真落实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全系统累计1548人通过专项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以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持续加强涉路法治管理和隐患排查,全年未发生行政涉路诉讼。四是抓紧抓实疫情防控。疫情管控期间,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出济审批和返济报备制度,从严落实中心各单位办公区、家属院、施工工地、停车区(公路驿站)等公共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响应组织号召,闻令而动冲锋在前,选派40名干部下沉济阳街道柳行社区,昼夜坚守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市委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予以通报表扬。五是持续保持行业稳定态势。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置了一些敏感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守底线、保红线”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中心上下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等12个领域风险隐患每月进行排查梳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高效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中心党委锁定“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坚持学字当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年组织集中学习21次,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完成专题宣讲2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将讲政治落实到公路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中心党委印发学习宣传方案,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分步骤、多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3天时间完成182名科级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和591名党员“全体进党校”活动。二是坚持自我斧正,坚决扛牢管党治党重大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三张责任清单”,将班子的42条责任、书记的15条责任、班子成员的13条责任逐条拉清,组织开展了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市委报告履责情况,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加强管党治党的日常研究、部署、调度。三是坚持夯实基础,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建立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实施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行动,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不定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以多种形式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效果。大力实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围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定实施“提升执行力、党员当先锋”主题项目,开展“党旗飘扬一线,党徽点亮窗口”创建等活动,探索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坚持规范议事,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细则》,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全年召开党委会议20次、议题126个,切实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五是坚持强化担当,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向好。坚持“六项标尺”“三个导向”,对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调研,推动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担当负责。坚持用考核引领队伍建设,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和推动性。加强干部专业训练,坚持“到一线去”的思路,依托省市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实行“项目部”攻坚制,累计选派200余名专业化、复合型干部到施工生产一线挑担子,注重在繁重任务面前考察识别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六是坚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中心上下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平稳、呈现向上向好态势。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统战工作宣传,建立党外干部信息库,注重党外干部培养教育,积极对上推荐优秀党外干部。七是坚持警钟长鸣,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根据公路行业特点,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更新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科级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全员建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与所属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持续拧紧思想发条。开展以“三进三小”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进基层”活动,驰而不息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末端管理,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努力把项目打造成为廉洁工程、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干部作风纪律督查整顿活动,对中心机关和所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营造了转作风、正行风的良好氛围。

        (五)树立文明形象,精心打造和谐文明公路品牌

        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文明单位、做文明职工”活动,弘扬行业文明新风。一是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将文明单位争创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达标竞赛、岗位练兵、志愿服务、慰问援助等活动,全系统共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5家,市级文明单位20家,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家、省级“青年文明号”6家。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立足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开展宣传,与《大众日报》《济宁日报》和济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全年播发稿件520余篇、新闻79条,收到良好效果。二是认真落实创城任务。扎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创城工作方案和“三张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路长”路段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制度,及时督导解决路长路段、网格社区存在的问题。在国省道主要路段、高速出入口和办公区域设置多种形式的大型宣传板、公益广告1000余块,营造了浓厚创城氛围,助力济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是持续深化联建帮扶。牢树宗旨意识,先后选派抽调50余名干部参加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省“四进”专项工作组、市“万名干部进基层”工作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驻企攀登”工作队、驻村联建“第一书记”“民情书记”等重要阶段性的联建、帮扶、督导工作,引导干部增强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密切联系群众。中心党委定期研究联建帮扶工作,加强选派干部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机关党组织积极到联建地开展共驻联建、志愿服务、专题调研,与驻地政府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定向援助,协调资金300万元修建联村道路50余公里,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2023年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关键年、攻坚年,中心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突出“三大重点”、大力倡树“八种作风”、强化“六项措施”的要求,精心谋划好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理顺体制机制,优化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质量,改善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构建“交通强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公路力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单位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严格按照《条例》履行业务职能;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及法律诉讼;4.我局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7.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8.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同时,认真完成了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法人事业单位年检工作。